感谢您对网上咨询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原平市房管局调查答复如下: 根据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原平市2017年迎宾小区配售廉租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原政秘发[2017]132号)文件精神,现将原平市2017年迎宾小区配售廉租住房准入条件公布如下: 一、准入条件 具有原平市南城北城或京原路派出所户籍的非农业户口三年及三年以上,家庭人均年度可支配收入低于21761.6元,军队退役人员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2642.4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7平方米或者无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提交要件 1、廉租住房申请表;入户调查表; 2、书面申请; 3、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材料等; 4、户口本及同户籍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授权审核机构查询、核实、公示其申报信息的授权书; 6、政策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请程序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社区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复审、公示→民政部门牵头八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情况进行审核→综合汇总各部门意见→住房保障部门公示合格名单并录入保障对象数据库。 廉租住房实行公开销售,分配过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能,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