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姓      名:
  • 小武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13936556369
  • 电子信箱: 6195522055@qq.com
    地      址: 原平
    来信主题: 谨慎购买使用电动代步车
    具体内容: 时下,为图方便,不少老年人将目光投向了代步车,市场上这样的电动代步车越来越多,基本上都是加了一个塑料壳的电动四轮车。早在2013年,中消协就曾发布消费警示《老年代步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议查处遏制老年代步车。但是近年来,代步车不仅没有退出市场,使用地区、人群、数量反而不断扩大,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隐患。电动汽车随意变道,不看红绿灯,想怎么走怎么走,很危险。比禁止代步车更重要的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相关行政部门最好能将代步车、助力车这类车辆作为特殊管理车型,尽早统一此类车辆的生产标准,用标准化提升其安全性。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类车辆特殊管理,不要进入机动车道、车流量大的街道。同时,提早预防避免与机动车、其他非机动车及行人抢道。
    查询编码: 20180108-9756-12869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1-15 16:01:48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建设原平我来支招的关注,关于您提出的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作出专门批示,经联系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市民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建议,目前,电动车市场鱼龙混杂,如提到的老年代步车等。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忻州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的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日批准,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对我市电动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登记管理,通行管理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相关规定,望市民学习条例内容,自觉遵守,管理部门也将加强管理力度,规范电动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