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姓      名:
  • 冷震宇
  • 性      别:
  • 联系电话:
  • 13962110040
  • 电子信箱: 384906000@qq.com
    地      址: 忻州市区
    来信主题: 办理产证一事
    具体内容: 原平市怡都华郡负一层丁戊类储藏室可否办理产证
    查询编码: 20180103-3699-12794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8-01-05 18:13:33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原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答复如下: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依申请登记为原则,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只有当事人提出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在手续齐全,符合登记的条件下,才给予登记受理。原平市怡都华郡属于商品房,办理条件:第一是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原房产证)的房屋(包括所购买到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开发商竣工验收备案以后,首先要进行总登记(产权人是开发商);第二要提供买房人与开发商共同签订的所购买房屋的网签合同;第三提供相关税费等缴纳的凭证;第四提供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手续。不知当事人是否具备以上条件,不清楚可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