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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 名:
张女士
性 别:
男
联系电话:
13734008146
电子信箱:
地 址:
来信主题:
农村低保
具体内容:
您好,请问原平市农村低保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查询编码:
20170922-8600-11425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7-09-28 16:38:48
回复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感谢您对网上咨询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联系民政局调查答复如下:
原政秘发[2013]134号文件《原平市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原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居民,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低保(我市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276元)。
请张女士到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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