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忻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阶段工作均按时按质有序推进,相关情况如下:
1.编制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河流、河长名录
原平市县、乡两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部制定完成,全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18条河流和流域面积50km2以下的30条重点河流的河流名录和相应县、乡、村三级河长已确定。
2.成立了河长体系和河长制办公室
原平市县级总河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分管水利工作副市长担任,各主要河流县级河长分别由市政府领导担任。原平市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兼任。目前河长制办公室公章已启用,各项工作已开展。
3.出台了河长制六项制度
河长制办公室已于9月份制定了河长制六项制度(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和激励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验收制度)。
4.研究制定“一河一策”
主要河流的“一河一策”的调查工作由河长制办公室牵头,组织水利、环保、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制定工作正在进行。
5.制作安装了河长制公示牌
主要河流的县级河长制公示牌的规格(材质、尺寸等)和公示内容(河流概况、河长姓名、职务、负责河段的起止地点、管护目标、监督电话)已确定,重要河流公示牌安装完成。
6.细化明确了县、乡级河长的职责
印发了《进一步明确河长职责的通知》,明确了县级河长的具体分工及县、乡级河长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