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东兴石矿白云岩开采加工项目,位于原平市东社镇尧山村西500米。矿区面积0.0577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0年7月10日经原平市环保局批准,项目总投资14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主要污染物为:无组织粉尘、有组织粉尘和生产噪音及固废。
一、环保执行情况
本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开采工段打眼、爆破,采取了湿式凿岩;物料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降尘措施;汽车运输环节采取了道路硬化、篷布遮盖、洒水等措施;破碎、筛分工段安装了集尘罩和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依据地形在成品堆场建成高3米、长200米的挡风抑尘墙;废土石运至排土场,合理处置;生活污水全部用于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垃圾及时收集,规范处理;生产设施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环保管理工作良好。
二、污染物监测情况
根据原平市环境监测站《原平市东兴石矿2.6万吨/年白云岩开采加工新建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原站环监字〔2016〕81号)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总量符合指标。具体为:
1、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点最高浓度为0.692mg/m3,未超过标准限值1.0mg/m3。筛分工段安装的袋式除尘器除尘率为94.1%,除尘器运行效果良好;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六次测定值均未超过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限制。
2、筛分工段有组织排放筒年废气排放总量528万m3,粉尘排放总量0.245吨/年,粉尘年排放量总量符合原平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1.1t/a。
3、主要产噪设备采取了隔音、封闭生产等环保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噪声的传播,减轻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昼、夜噪声测定值均未超过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Ⅰ类区相应标准限制。
目前,本项目经调试(试生产)和环保整改,各项环保措施已基本落实,生产运行稳定。依据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规定,我矿组织相关人员及环保技术专家对本项目进行了环保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本项目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排放总量符合要求,环保验收予以通过。
原平市东兴石矿在今后的环保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环保 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运转正常,稳定达标排放,并委托专人实施定时洒水和清理积尘,减少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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