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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使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8日 10:19 信息来源: 字体[ ]

  为持续深化原平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净化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从2018110日起,依法在市区、S206线、G108线、崞五线、长原线、县乡道路、高速引线等辖区主要路段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使用移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和交警现场查处的执法力度,对机动车、行人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逆行、超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接打电话、吸烟、货车不遮盖篷布、机动车行驶实线随意变更车道、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规掉头、不走机动车道、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停放车辆、闯禁行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以及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抓拍,并作出处罚。 

  同时,根据公安部200941起实施的第105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原平市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固定测速设置地点向社会予以重申。             

  G108线:476KM(大芳)、500KM+500M(国旺) 

  S206线:185KM+800M(红池)、210KM+600M(大牛店)、 

        227KM+900M(泥河)(逆行抓拍) 

  长原线: 22KM(子干) 

  S305崞五线:崞红线2KM+500M,马五段2KM+800M 

  大营高速引线 

  崞阳高速引线 

  另新增区间测速(G108国旺搅拌站----大芳) 

  以上路段均限速70公里/小时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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