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
根据山西省、忻州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 预警应急响应,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2∶00时至2018年1月15日24∶00时止。
特此通告
附: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原平市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2018年1月11日
附件: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1、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停止课外课程及活动。(督办单位:教育局)
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督办单位:公安局)
3、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各类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盖。(督办单位:住建局、交通局、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
4、城区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3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督办单位:住建局)
5、全市工业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相应预警级别的减排措施和停限产要求(督办单位:环保局、经信局)
6、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油品质量不达标、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加油站一律关停治理。(督办单位:市场局)
7、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各级责任制,加强对秸秆焚烧的管控,严密监控焚烧火点,严格问责。(责任单位:各乡镇、村)
8、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督办单位:公安局)
9、露天烧烤摊点、摊位一律入户,并配备油烟净化装置,严禁露天烧烤行为。(督办单位:住建局)
10、加大对城区沿街门店、营业性商户、门房等燃煤小铁炉等污染设施的排查和取缔,强化燃煤污染控制。(督办单位:住建局)